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信托业务总部 时间:2023-12-25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苏信财富·华实B230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控股公司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补充协议》等,主要内容如下:授信额度为5亿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低于1年期LPR,不超过4%/年。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苏州银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9.6%,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苏州银行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关联方,目前苏州信托与苏州银行交易余额已超公司注册资金20%以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方统一交易协议》中,苏州银行对苏信财富·华实B230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控股公司太仓恒裕置业有限公司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不在协议规定范围内,有关授信业务并入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授信,其授信额度按照监管部门及苏州银行规定执行。因此苏信财富·华实B230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成立于2004年12月24日,法人代表崔庆军,注册资本366673.3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经营范围包含: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定价政策
贷款利率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定价,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授信额度为5亿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低于1年期LPR,不超过4%/年。实际提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确定;由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与苏州银行的累计关联交易余额已达到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且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交易属于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讯)审议通过,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批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庄毓敏、王则斌、陈琦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批通过。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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